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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中标公告时须查成交供应商信用
作者: Admin     时间: 2018-08-07     阅读: 5509

源:南方日报

近期,广东省政府采购信用监管系统正式上线运行,直接对接国家信息中心主办的“信用中国”网站,充分运用权威的信用信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广东省积极创新政府采购监管模式,探索实施以激励守信和失信联合惩戒为主要内容的政府采购信用监管。有关负责人介绍,该监管系统简化了信用查询使用,将“信用中国”信用信息嵌入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政府采购系统(以下简称“省政府采购网”),实现省政府采购网与“信用中国”直接对接,信用信息全部来源“信用中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网无需再另行登录,即可一网通查询使用合法权威的信用信息数据。同时,全省各级财政部门统一部署实施,政府采购信用监管统一平台、统一流程、统一标准,操作路径明晰,只需一点鼠标,即可轻松进行信用信息查询使用。

此外,该系统还固化信用必查环节。改变以往查询使用信用记录需当事人自行查询、纸质打印的做法,通过“信用中国”信用信息嵌入政府采购网,从采购预算、采购计划、采购代理机构委托、采购文件公告,到结果公告、合同公开等环环相扣的流程中,固化必查环节:采购人委托代理机构时必须查询代理机构信用信息,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中标、成交公告时必须查询中标、成交供应商信用信息,防止人为因素出现不查、漏查、错漏等情况。

同时,监管系统强化信用结果运用。查询和使用的信用信息结果直接推送“信用广东”网站,实现与相关信用使用监管部门的信息共享,增强联合惩戒威慑效应。该系统还建立了通报机制,对采购人委托有不良信用信息记录的采购代理机构办理业务、直接或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发布有不良信用信息记录供应商的中标、成交公告等情况进行通报,并作为信用监管的重点对象。社会公众都可登录省政府采购网“代理机构库”和“供应商库”,查询在库者在“信用中国”的信用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