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财经界》
将从五个方面“着力”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
过去一年中,“营商环境”是国务院常务会议的重要议题。在2021年召开的28次国务院常务会议中,7次会议都提及优化营商环境或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
国家层面的有力推动下,我国优化营商工作取得了哪些突破?围绕市场关切,国家发改委法规司主要负责同志就市场化改革、法治化建设及外资外贸发展环境、政务服务优化等方面,从国家和地方两个层面进行了深入介绍。
展望2022年,国家发改委法规司主要负责同志表示:“我们将继续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着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一流营商环境,培育更加活跃更有创造力的市场主体,为‘十四五’时期我国经济发展提供持续动力,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召开。”
2021国家地方协同出招
回顾过去一年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化改革、协同发力、以优应变,聚焦企业群众关切、直面市场主体需求,推动出台实施了一大批切实可行、管用有效的政策举措,营商环境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步伐明显加快。
第一,深入推进市场化改革,充分激发市场活力。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开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修订工作,在海南、深圳等地启动放宽市场准入试点。国家发改委建立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归集和通报制度,指导有关地方开展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并逐步扩大范围。住房城乡建设部深入推进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制度改革,对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实行告知承诺制。能源局印发全面推行电力业务资质许可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明确办理电力业务许可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所有事项均可适用告知承诺制。财政部在落实好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降费政策的同时,进一步加大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税收减免力度。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持续推动网络提速降费,组织基础电信企业降低宽带和专线网络资费。人民银行等部门进一步延长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和信用贷款支持政策实施期限,将两项直达实体经济货币政策工具延期至2021年底。
在地方层面,上海市在全市范围推广浦东新区“一业一证”改革试点经验,浦东新区颁发行业综合许可证1600余张,其他15个区颁发行业综合许可证1300余张。天津市编制印发2021年版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对行政许可事项实行动态管理。江西省推行“一照含证”改革,通过流程再造,实现证照一次申办、集中并联审批、统一加载证照信息,证照联办合计提速80%以上。湖南省组织全省144家省级及以上产业园区开展12项区域评估,助力产业项目加快落地。陕西省制定2021年版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持续提高行政审批效率。
第二,加快法治化建设步伐,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国家发改委持续抓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落实,推动各地持续做好营商环境方面法规政策文件的立改废释工作。截至目前,28个省(区、市)已制定优化营商环境地方性法规或政府规章。水利部、国家发改委探索开展水利工程领域电子招标投标监管试点,推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数字化、垂直化和穿透式监管。市场监管总局、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等部门部署开展2021年度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抽查工作,实施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聚焦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整治。知识产权局加强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工作,制定《重大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办法》,进一步保障专利权人和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
在地方层面,河北省上线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管理系统,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与双随机抽查相结合。山西省在出台《山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基础上,配套出台《山西省知识产权保护条例》等23部地方性法规、18件政府规章。吉林省组织实施营商环境建设法治护航五大行动,推动法治建设提档、行政立法提速、行政执法提效、司法保护提升、法律服务提质。黑龙江省创新开展公平竞争审查特定机构统一审试点,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有效落实。安徽省成立省级商会调解委员会,推动省市县三级商会调解组织全覆盖。青海省出台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的管理办法、实施方案和风险分类指标体系,提高监管精准性。宁夏回族自治区深入开展工程建设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出台项目全生命周期监管和标后履约人员识别电子化监管等制度文件,构建招投标监管长效机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新疆)平台,持续推进涉企信息全量归集公示。
第三,优化外资外贸发展环境,塑造国际合作与竞争新优势。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制定并发布《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1年版)》《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1年版)》,进一步缩减清单事项。国家发改委深化外商投资管理体制改革,提高外商投资项目办理《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确认书》便利度,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服务。印发《境外投资核准备案常见问题解答》,增强政策透明度,方便企业办理境外投资核准备案手续。财政部印发《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清理纠正对外商投资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做法,依法保障外资企业合法权益。海关总署等部门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跨境贸易便利化改革优化口岸营商环境的通知》,提出进一步优化通关全链条全流程、降低进出口环节费用、提升口岸综合服务能力、改善跨境贸易整体服务环境、加强跨境通关合作交流等5个方面27项具体举措。
在地方层面,北京市完善“走出去”综合服务和风险防控体系,提高境外投资便利化水平,优化企业境外投资外汇管理流程。浙江省出台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设立省级产业集群跨境电商发展试点,鼓励生产性、供应链型企业发展跨境电商业务。广东省实施“湾区通”工程,在执业资格、工程建筑等领域推动粤港澳大湾区规则衔接,医师、律师等8项专业领域资格实现互认。海南省积极建设海南国际投资单一窗口,优化再造审批服务流程,实现引资引才高频事项“一窗”办理,持续提升外商投资便利化水平。重庆市设立外商投资市场主体线上投诉协调专用通道,对接“互联网+政府督查”系统,市场主体一键发送诉求,相关部门及时跟踪办理。
第四,持续推出便利化举措,推动政务服务更加高效便捷。国家发改委、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印发《关于加强投资数据资源共享 持续深化投资审批“一网通办”的指导意见》,优化在线审批系统功能,加快推进投资审批“全覆盖、全流程、全在线”。海关总署等部门深入推进“单一窗口”建设,除特殊情况外,进出口环节涉及的38种监管证件可全部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实现“一口受理”。自然资源部推进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对部行政许可事项实行网上申报、在线审查、一网通办、全程监督、限时办结和结果公开。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开展企业开办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提升企业开办服务质量和水平。知识产权局整合专利代办处、商标受理窗口职能,推动知识产权业务集中受理。
在地方层面,内蒙古自治区推动稳岗返还资金“免申直返”,将稳岗返还资金直接发到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手中。辽宁省推进“只提交一次材料”“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市场主体活力不断提升。山东省建立企业诉求“接诉即办”省级平台,1个工作日内启动核实程序,3个工作日内答复,15个工作日内予以解决或服务确认。河南省将省级2770个业务办理项优化重组为260个主题场景,通过“我问你答、场景引导”的方式,为企业提供准确便利的办事导航服务。四川省开发“营商通”掌上服务平台,提供企业开办、银行开户、银行融资、营商信息、导办指引等服务。云南省迭代升级“一部手机办事通”到3.0版,实现20个办事主题1379个事项“掌上办”。西藏自治区结合辖区实际,推动实现互联网征信自助查询“藏汉”双语服务,针对性解决西藏农牧区老百姓语言文字障碍问题。甘肃省税收优惠“不来即享”实现各税种全覆盖,基本实现纳税人缴费人足不出户即可办理各项涉税费业务。
营商环境只有更好,没有最好。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入推进重点领域改革,着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一流营商环境,培育更加活跃更有创造力的市场主体,为“十四五”时期我国经济发展提供持续动力,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召开。
一是着力深化市场化改革,重在破除隐性壁垒。修订出台新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抓好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放宽市场准入若干特别措施落地实施。建立违背负面清单案例归集通报制度,畅通市场主体反映隐性壁垒等问题的渠道。纵深推进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完善电子招标投标制度规则、技术标准和数据规范,推进各地区、各部门评标专家资源共享,推动数字证书(CA)全国互认,畅通招标投标异议、投诉渠道,清理招标人在招标投标活动中设置的注册资本金、设立分支机构、特定行政区域、行业奖项等不合理投标条件。
二是着力推进法治化建设,重在强化公正监管。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进一步落实到位,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工作,建立健全优化营商环境“1+N”法规体系。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跨部门综合监管、“互联网+监管”和信用风险分类监管,纠正执法不严、简单粗暴、畸轻畸重等行为。加大政府有关失信信息共享公示力度,破解“新官不理旧账”问题。健全企业重整期间信用修复机制,建立破产信息共享机制。
三是着力加快国际化进程,重在打造开放型经济格局。严格执行外商投资法及配套法规,继续清理与外商投资法不符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完善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保障外资企业依法平等进入已经开放的领域。推动重大外资项目落地实施,及时解决项目存在的问题。完善指导外商投资方向政策,落实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开展国际产业投资合作系列活动,为外资企业和各地区搭建投资合作平台。
四是着力提升便利化水平,重在深入推进政务服务优化。继续推进省内通办、跨省通办,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用好政务服务平台,推动电子证照扩大应用和全国互通互认,实现更多政务服务网上办、掌上办、一次办。推进实施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拓展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功能,提升服务投资主管和其他部门、地方、投资主体、金融机构等能力。建立健全企业反映投资审批问题的办理和反馈机制,及时回应解决“堵点”问题。加大对“双创”的支持力度,建立完善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等科技型中小企业孵化链条。
五是着力发挥评价引导和督促作用,重在健全长效机制。持续完善以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满意度为导向的中国营商环境评价机制,有序推进中国营商环境评价。定期发布《中国营商环境报告》,复制推广标杆城市和进步较快城市的典型经验做法。构建优化营商环境部门地方联动机制,鼓励和支持地方结合实际,在法治框架内积极探索原创性、差异化的优化营商环境具体措施,在全国形成优化营商环境的示范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