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资讯当前位置:首页 << 信用资讯
信用资讯(信用资讯)
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开展广东省信用建设服务实体经济发展试点方案
作者: Admin     时间: 2022-11-18     阅读: 2101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总体方案的通知》《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意见》有关要求,更好探索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重大改革工作部署,现制定《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开展广东省信用建设服务实体经济发展试点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总体方案》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信用理念、信用制度、信用手段与南沙经济发展深度融合,提升信用建设赋能实体经济成效,推动加快建设高水平对外开放门户、规则衔接机制对接高地,支撑南沙打造立足湾区、协同港澳、面向世界的重大战略性平台。争取到2024年,在信用建设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方面形成一批可复制推广的先进典型经验,打造信用建设高质量发展的“南沙样本”。

 

二、主要任务

 

(一)构建事前事中事后信用链条,优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1.深入推行信用承诺制打造“无证明自贸区”。最大限度取消、调整本层级规定的证明事项,深化“信即办”审批模式改革,实现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即到即办。推进在基本建设投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税务、市场监管等领域,推广无违法违规证明信用报告覆盖应用。深化商事登记确认制改革,全面落实形式审查,构建以实名认证为支撑、以失信拦截为前提、以自主申报为核心、以强制出清为保障的市场准入模式,最大程度尊重企业登记注册自主权。

 

2.创新信用监管营造“无事不扰”环境。深化监管理念、监管制度和监管方式改革创新,制定出台信用评价办法,试点开展行业领域信用评价,实现信用评价可视化、信用预警动态化。推行信用风险分类智慧监管模式,探索建立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指标体系,将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深度嵌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企业实行靶向抽查、差异化监管。以“信用+风险”税务监管为基础,根据纳税人动态信用评价情况实施差异化管理和服务。

 

3.构建完善信用奖惩机制保障市场主体权益。落实国家和省失信惩戒措施清单,编制区级失信惩戒措施工作指引,确保过惩相当。深化柔性执法包容审慎监管,推行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制度,梳理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柔性执法手段的适用条件和应用场景,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加强对市场主体的关怀引导,为各类失信主体提供信用修复咨询和异议申诉等服务,探索实现信用修复“一站式”办理。

 

4.系统性打造“信易+”场景推动信用惠民便企。以“信易+”公共服务平台为支撑,构建系统性“信易+”工作体系,集成式、迭代式推出“信易批”“信易税”“信易奖”等系列惠民便企应用场景,服务诚信主体在行政审批、行政服务、政策兑现等领域享受更多信用红利,实现信用治理工具充分运用,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

 

(二)打造信用应用创新场景,构建服务实体经济新模式

 

5.创新“信用+融资服务”互惠模式。完善“信易贷”产品功能和服务,设立信贷风险补偿资金池,出台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管理办法,共同建立多元化的中小微企业融资风险缓释和共担机制,促进金融机构“能贷敢贷愿贷”,提高中小微企业融资信贷获得水平。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创新推出港澳青创产品,给予信用、抵押等多方式融资支持,便利港澳青年在大湾区就业创业。

 

6.建立“信用+安全生产”激励模式。依托南沙信用信息一体化平台实现政府、安全生产企业、保险机构三方信息互通,构建“信用核查—保费评估—诉求响应—信用监测”闭环,提供保费模拟评估、守信激励、诉求响应和投后风险监测等全场景、一站式服务,鼓励保险机构为诚信安全生产企业提供更加优惠及高效便捷的服务,切实推动“信用”增值,正向激励企业守信经营。

 

7.构建“信用+供电”专属服务模式。简化供电用电办理手续,探索推动“信用承诺+信用报告”替代市场主体办电所需物业权属证明材料,实现“零证”办电的服务升级。联动供电部门和金融机构,推动实施“缴费+信用证融资”模式,进一步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提高企业资金利用率。

 

8.创建“信用+绿色发展”投融资试点。积极推进国家气候变化投融资试点建设,扩大气候信用评价在金融机构中的运用,对不同评价结果的企业在利率、授信、贴息等方面实施差别化措施,建立覆盖面广、共享度高、时效性强的气候变化投融资绿色信用体系。建立气候投融资信息共享制度,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将企业节能信息、环境违法违规信息、环境信用评价信息纳入“信用南沙”平台。

 

9.优化“信用+消费投资”发展环境。运用信用手段释放消费潜力,加快推进诚信商圈建设,探索提升消费数据共享商用水平,营造“诚信经商、安心消费”的良好氛围。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招商引资等活动中依法诚信履约,加强合同履约跟踪核查,完善治理拖欠账款等长效机制,增强投资者信心。加强司法公信建设,加大推动被执行人积极履行义务力度,依法惩治虚假诉讼。

 

10.打造“信用+文化旅游”新场景。以广州市创建文化旅游市场信用经济发展试点为契机,实施“信易游”守信激励应用场景,对符合条件的诚信主体给予旅游景区、酒店等消费领域的优惠激励,不断扩大和提升社会、企业、消费者对文化旅游市场信用经济的认知度、理解度和信任度,形成与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相适应的信用激励机制。

 

(三)创新推动跨境领域信用建设,支撑开放门户枢纽高水平建设

11.高标准建设全球溯源中心。拓展全球溯源中心的产业服务功能,塑造以价值为导向的国际贸易生态链,推进溯源辅助口岸商品管理应用,构建“源头可溯、去向可查,风险可控、责任可究,守信便利、失信惩戒”的进口商品安全监管和服务体系,发挥数字经济公共基础设施效能,实现全球溯源体系生态运行机制下新型信用监管与应用的落地运行。

 

12.探索开展跨境信用合作。以市场驱动为基础、标准共建为核心、专业机构为纽带探索跨境信用建设。采用“协会+制度+标准”方式,组织境内外信用服务机构、金融机构等发起成立首个跨境信用促进会。在国家法律法规框架下,探索推动信用产品跨境转化互认。举办跨境信用合作交流研讨论坛,推进跨境信用在理论、政策、法规以及产品方面探索创新,增强境内外信用机构交流与合作。

 

13.优化进出口信用管理。高水平推进“经认证的经营者”(AEO)国际互认合作,深化“信易AEO”应用场景,建立信用风险监控池,加强认证前企业信用管理、认证后企业风险预警,支撑认证等级动态调整,创新提供“AEO培育间”服务,运用信用体检、模拟自评和供应链信用支撑等手段,培育更多潜在AEO高级认证企业,提升高级认证企业“获得感”。

 

14.强化离岸贸易诚信优质企业培育。制定出台支持离岸贸易发展措施,结合企业诚信状况优化新型离岸国际贸易企业分类,探索适应离岸贸易发展的监管模式,建立离岸国际贸易诚信优质重点企业制度,实施白名单企业享受贸易结算便利化、业务扶持政策等措施,推动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全面落地。

 

(四)加快推进信用智慧化建设,促进信用服务产业集聚融合发展

 

15.加快信用服务业集聚。强化信用服务市场培育,引导推动征信、担保、保理、信用评级、信用管理咨询、信用数据服务等各类信用机构集聚发展。开展“征信修复”问题专项治理,加强信用服务市场监管和行业自律,提升信用服务机构诚信经营水平和信用服务行业公信力。探索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深化信用产业合作,推动信用报告互通、评价互认,促进信用服务产业协同发展。

 

16.创建产业园区信用示范试点。以国家级孵化器广东医谷产业园为试点,以园区“信用管家”服务为主线,以落地系列“信易+”应用场景为激励手段,以信用数据有效流通为创新试点,充分发挥信用资源在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中的作用,加强企业信用信息融合应用场景创新,探索推动园区产业数据要素跨区域、跨层级合作,提高园区服务企业精细化、智能化水平,实现园区政策、金融和信用等资源的合理高效配置。

 

17.推动高新技术赋能信用服务业发展。依托粤港澳大湾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先行启动区的联动协同发展区建设,推动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技术在信用监管和信用服务等领域的创新应用。在确保安全前提下,探索依法有序开放数据,积极推动信用数字经济发展,促进信用数据应用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

 

(五)夯实信用基础设施建设,实现信息充分共享融通

 

18.完善信用信息一体化平台建设。优化提升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支撑能力,推动南沙与省、市信用信息共享并实现互联互通,推动“区块链+信用报告”功能上线应用。探索应用联合建模、隐私计算等技术强化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围绕“汇、管、用”数据生命过程,建立信用数据归集、共享、应用机制,进一步丰富数据维度,归集标签类信用数据,提高数据覆盖面和质量,为落地更多应用场景提供数据支撑。

 

19.深化可信身份认证服务平台建设。进一步发挥“微警认证”全国首个亿量级政务数据应用平台数据支撑和技术优势,深化数字身份认证改革,将网上身份认证核心能力与社会治理创新、治理能力现代化需求深度结合,探索在建筑施工、物流、来穗人员管理等领域,构建“可信身份认证+信用”的“可信码”,实现亮码通行,诚信服务。

 

20.加强信用信息安全保障。建立完善南沙区信用信息一体化平台安全管理制度,完善身份认证、存取访问控制和授权管理机制,明确使用部门安全管理职责,加强信用信息查询和使用的权限审核,保障信息数据安全。

 

三、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省发展改革委加强对试点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广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加强对南沙的政策支持,并指导南沙区开展信用建设服务实体经济发展试点工作。南沙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负责试点工作的组织实施,并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落实试点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地。

 

(二)突出试点带动示范效应。聚焦“信易+”惠企应用场景、跨境信用合作等试点建设,敢于先行先试,大胆实践探索,形成示范效应。注重对试点工作成果的总结提炼,通过新闻媒体、行业协会等加大宣传推广力度,以信用典型积极倡导诚实守信价值,营造知信守信用信的社会环境。

 

(三)建立创新容错机制。对试点工作尤其是改革创新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可以酌情免于问责或减轻问责,激励干部担当作为,营造勇于改革创新、鼓励干事、合理容错的良好环境,为试点工作提供强大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