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期出口信用保险
作者: Admin 时间: 2020-04-28 阅读: 4861次
为以信用证、非信用证方式从中国出口的货物或服务提供应收账款收汇风险保障,承保业务的信用期限一般为一年以内。
一、承保风险
二、产品种类
(一)出口企业可以选择以下保险产品/方案
1.综合保险
该产品补偿出口企业按合同约定或信用证约定出口货物后,因政治风险或商业风险发生而导致的直接损失。
2.中小企业综合保险
该产品承保中小型企业所有以信用证和非信用证支付方式出口产生的应收账款收汇风险。
3.小微企业信保易
该产品是中国信保为小微企业量身订制的专属出口收汇风险保障方案,零门槛、零限制,一次交费,保障全年;计费方式简单,赔款支付及时。
4.出口前附加险
该产品是短期出口信用保险综合保险的附加险产品,主要承保货物出口前发生的信用风险。
(二) 融资银行,可以选择以下保险产品
1. 出口信用保险(银行)保险单
该产品以银行为被保险人,保障银行在买入出口企业的应收账款(银行出口保理业务)后,因国外买方的商业风险及其所在国政治风险导致的直接损失。
2. 出口信用保险(福费廷)保险单
该产品以银行为被保险人,保障银行在福费廷业务项下无追索权地买入出口企业在远期信用证项下已经承兑或承诺付款的未到期债权后,因国外开证行到期不付款导致的直接损失。